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致力于明确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如何处理、持有和保管客户加密资产。当地时间周四,SEC正式提出了一项新的加密资产托管规则,试图为这一此前存在监管不确定性的领域建立更加明确的框架。
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表示,该提案将为加密资产托管提供明确的监管框架,为投资顾问和基金开辟合规路径,并减少现有托管规则带来的不确定性。阿特金斯认为,现行规则主要围绕传统资产设计,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加密资产市场的发展。
SEC此次提出的新方法,将明确哪些类型的机构可以持有加密资产,以及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应如何进行资产记录、信息披露和托管管理。与此同时,提案还涉及行业惯例、审计以及相关记录保存要求,试图进一步更新已经实施多年的托管制度。
根据这份提案,SEC将允许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加密资产“自我托管”。不过,这里的“自我托管”是监管规则中的特定概念,并非简单地按照加密行业通常使用的个人钱包自托管方式理解。

对于新发行的加密资产,如果市场上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投资顾问可以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自我托管。SEC委员Hester Peirce表示,顾问需要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可用的合格托管机构,并在之后按照规定定期重新评估。
该提案同时设置了一系列安全和内部控制要求,包括托管专业能力、网络安全保护、内部报告、账户对账单以及客户披露等措施。SEC委员Mark Uyeda表示,对于缺乏合格托管机构支持的新型加密资产,这一安排可以提供一条合规的托管路径。
Atkins表示,现有托管规则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投资顾问客户和受监管基金资产免受损失、盗窃、滥用和挪用。但这些规则主要考虑传统金融资产的托管模式,因此SEC此次希望对其进行现代化调整,以适应加密资产等新型资产类别。
新提议的规则还将扩大托管机构范围,允许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州特许信托公司作为加密资产托管人。同时,SEC还计划更新部分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的记录保存、披露以及审计相关要求。
该提案将在其刊登于《联邦公报》后开启60天公众评论期。目前该规则仍属于提案阶段,并非已经生效的最终监管规定。
此次加密资产托管规则的提出,也发生在SEC加密资产监管议程持续推进之际。SEC此前已经推出代币化证券相关政策,并在今年8月提出“Regulation Crypto Assets”,针对涉及加密资产的部分投资合约建立新的证券发行监管框架。
与此同时,SEC委员Hester Peirce即将离开委员会。SEC官方资料显示,她于10月1日发表了有关此次托管规则的声明,SEC也同时公布了她离任的相关消息。
总体来看,此次提案将加密资产托管、自我托管、州特许信托公司、记录保存和信息披露纳入同一套监管框架,重点解决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在持有加密资产过程中面临的托管问题。随着该提案进入公众评论阶段,市场接下来将关注最终规则是否以及如何调整,并进一步观察SEC针对加密资产监管框架的后续行动。


